9月14日法国移民部新闻处14日宣布,《宪报》将刊登一道法令,设立“有特殊经济贡献者”居留证。
移民部发表公报指出,根据这项法令,“凡是在法国领土上开创、拯救或保证开创或拯救起码50个工作岗位的外国人,或起码投资1000万欧元的外国人,可以获颁有效期为10年的长期居留证”。
公报指明,“这项法令涉及符合上述两种条件之一的外国侨民。该侨民或是个人符合条件,或是通过其领导的公司、或是他个人起码拥有该公司30%的股份而符合条件。”
移民部指出,这项法令将涉及上千名外国人,目标是2010年颁发200张这种居留证。移民部长贝松周二中午将举行记者招待会,介绍这项新的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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