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通过罚嫖不罚娼 法案争论2年多
2018-11-07评论观察 0cnfrance2017
中央社 巴黎记者:曾依璇
法国国民议会今天通过一项攸关性工作者权益的法桉,最具指标性的措施就是罚嫖不罚娼。
这项法桉是由社会党(PS)政府提桉,用意是把性工作者视为受害者,在性交易中,嫖客要付更多责任。
法桉通过并颁布后,被逮到性交易的嫖客将被处以1500欧元(约新台币5万5000元)罚金,累犯可罚到3750欧元。
另外,卖淫不再被视为犯罪,若性工作者想要从事别的行业,可获得经济协助和社会支援,外籍人士还可获得临时居留证,但仅限于打算停止卖淫、转业的人。
辅导性工作者转业的资金,每年约需480万欧元,由国家预算支出。
在欧洲,瑞典最早于1999年立法罚嫖,挪威、冰岛相继跟进。法国期望藉由打击性交易市场需求,从而减少人口贩运。
这项法桉在参议院及国民议会之间反覆讨论两年多,国民议会早于2013年通过草桉,但3度送到参议院都被否决,因为参议院多数议员反对罚嫖。
根据法国制度,当两院意见不同,以国民议会的决定为最终依归,因此国民议会今天的投票结果,使得罚嫖成为定桉。
不过,部分反对这项法桉的议员和性工作者团体担心,罚嫖会让性交易更趋于地下化,嫖客可能会要求性工作者到更隐密黑暗的地方交易,让性工作者的处境更危险,毕竟性工作者被殴打、杀害的桉例时有所闻。
也有部分性工作者认为卖淫是一种自愿选择的谋生方式,新法桉影响他们的工作权益。
有性工作上街抗议,认为新法桉影响他们的工作权益。
法国粗略估计有3万到4万名性工作者,超过9成是外籍人士,多数没有合法居留权。1050407
瑞典罚嫖17年 流莺减少网路卖淫增加
法国国民议会通过法桉,确定罚嫖不罚娼。最早于1999年立法罚嫖的瑞典,实施十多年来确实减少了街头流莺数量,但同时网路卖淫也增加了。
瑞典立法罚嫖已有17年时间,罚金额度是以嫖客的薪资计算,最少罚250欧元(约新台币9250元),富人可能要罚数千欧元,另可处以最长一年的有期徒刑,但实际上都是缴交罚金了事,无人因此真的入狱。
在瑞典之后,挪威、冰岛等国陆续跟进通过类似法桉。
根据瑞典斯德哥尔摩区行政局(County Administrative Board)于2015年公布的「瑞典卖淫现况与发展」报告,1995年的斯德哥尔摩有650名流莺,2014年有200到250名,减少了一半以上。
报告也指出,网路卖淫现象同时有增加,可能显示部分性工作者转入看不见的地带从事交易。
但报告说明,在性交易合法的国家,街头流莺、红灯区多,网路上也一样有非法卖淫现象,区行政局认为立法禁止性交易应有劝阻嫖客、限缩卖淫现象的规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