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认同同性婚姻尚需时日

2018-11-07评论观察 0cnfrance2017

法广中文网 记者流芳

法国国民议会议员6月14日否决了有关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律草案。表决结果为293票反对、222票支持。这项提案由在野的社会党成员帕特里克-布洛什起草。布洛什曾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参与非婚姻关系同居议案的起草,该议案最终得以通过,即被称为“同居协议”的紧密关系民事协议。这项协议从1999年底开始实施,至2010年初,签署这一协议的人口已超过百万。他们在共同纳税的减免优惠以及伴侣财产继承免税等领域,享有合法夫妻相似的法律权益。

社会党如果赢得2012年的总统大选,本次遭到否决的同性婚姻法案将成为该党优先考虑的重点。这项议案获得了全体左派的赞同。赛纳圣德尼省社会党议员布鲁诺—勒鲁指出;这项草案的提出完全顺应社会的发展。法共成员洛朗-穆索则认为,必须消除偏见,而有关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要求正是与社会偏见与不平等展开斗争的一部分。

执政党多数议员则反对相关法案,他们认为,同性恋的权利已经获得足够保障,世俗和共和的社会根基已经建立数百年,如果以社会进步的名义加以过分纵容,将为其他类型的婚姻提供借口。他们中甚至有人认为,这一法案根本就不应该提交议会讨论。

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律草案在议会遭到否决,引发了捍卫同性恋权益协会组织的不满,它们认为,否决了相关法案,表明多数执政党议员仍以性取向作为划分法国公民的标准。

至今为止,全球共有十个国家立法将同性婚姻合法化。而法国尚需等待。

其实,法国社会在接受同性族群问题上已经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之前,同性恋族群根本被排斥在社会之外,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到法律制裁。随着社会的进步及开明度的不断扩大,同性恋族群逐渐得到社会的认可。1981年,社会党上台不 久,政府通过修改法律,废除了“同性恋罪”。1999年,社会党为同性恋和同居者问题立法,承认同性或异性同居者的合法地位,使同性恋族群在社会保险、住 房、税务、医疗等方面,享受到类似传统婚姻夫妻样的待遇和保障。

实际上,法国有着一支庞大的同性恋队伍。据统计,目前法国同性恋人口共有300万之众,随着时代的发展,原本被视为邪恶与异端的同性恋族群正在逐渐摆脱受到打压、排挤的命运并逐步被社会所接受。但是,要获得与异性恋族群完全同等的权利,大概还需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作为一个以“开放自由”理念享誉全球的国度,法国在认同同性婚姻问题上为何落后于西班牙、比利時及荷兰等欧洲国家?对此,有分析人士认为,一是因为宗教信仰,二是出于社会道德约束。法国是一个信仰天主教的国家,家庭观念厚重,而同性恋有违于天主教教义,要改变人们的看法绝非一朝一夕之事。另外,长期以来,同性族群始终被视为超越了社会责任感和道德底线,从而受到排斥甚至唾弃。

在国民议会针对同性婚姻法案展开讨论的前夕,在同性恋联盟的号召下,数百名同性恋于6月8日聚集在法国国民议会门前,对社会党提出的相关议案表示支持。有人指责法国总统萨科齐没有遵守曾在2007年竞选时所作承诺,解决这一问题,因此,他应在2012年下届总统大选之前有所行动。社会党党魁让-马克-艾罗前往看望集会人员时表示:“要与一切形式的歧视作斗争,即使这次议案依然被否,情况还是往好的方向发展,至少这一问题首次被提上国民议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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