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隆法驾照改革新政公布
2018-11-06法国新闻 0cnfrance2017
欧洲时报 编辑:陈思科
《宪报》10月31日公布了一道政令,涉及马克隆法中有关驾照改革措施的实行,政令确定了公务员或公务部门合同雇员担任驾照考官的条件。
法新社报道,政令规定:驾照考官的资格的有效期两年,可续延。公务员或公务部门合同雇员(非正式公务员)要想获得驾照考官的资格,必须年满23岁,持有B类驾照至少3年,“不能曾因违规驾驶而在全国驾车人的驾照档案上列有个人驾照有效期受到限制、驾照被吊销或被取消、被宣告无效、被禁止发给驾照、或驾照种类改变等记录”。
申请成为驾照考官的候选人至少在最近3年内未从事驾驶学校教练的职业,也未曾开办驾驶学校或未曾担任驾驶学校教练的培训师,如果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兄弟姐妹的职业与上述任何一种职业有关,必须汇报。
申请获准的人必须接受强制性的驾照考官入门培训,包括理论和实际驾驶教学,然后将接受考核。
驾照改革措施是2015年8月6日根据经济部长马克隆的《支持经济活动、经济增长与机会平等法》设立的。法律主要规定:在报考驾照人数非常多的省,如果考生在通过道路法规笔试之后,等待接受道路驾驶考试的期限超过45天,省政府可以允许一些的公务员或公务部门合同工担任驾照考官的任务。这项措施引起了驾照考官工会和驾驶学校业的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