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食物浪费 法国民间吁修改保存期限标示

2019-02-14法国新闻 0未知
中央社   巴黎记者:曾依璇

法国近年积极减少食物浪费,除了规定商场把未售完食物捐赠给食物银行、鼓励餐厅提供打包服务外,有民间组织建议修改保存期限标示方式,因为有些食物过期后仍可食用。

法国于2016年2月11日颁布反食物浪费相关法规,3年来强制大型商场把未售完但仍可食用的食物捐赠给非政府组织、鼓励餐厅让客人打包吃不完的餐点等,但还有更多措施可採行。

根据应用程式Too Good To Go的报告,光是保存期限的标示方式就导致20%的家庭食物浪费,也是造成大型零售商浪费食物的主要原因。

这份报告获得法国自然环境联盟(France Nature Environnement)联名支持。

Too Good To Go是一个专门反对食物浪费的手机应用程式,使用者下载后可透过App寻找所在地附近有提供「惊喜包」的商家,内容物是商家当天未售完但仍可食用的商品。

报告提到,法国每年浪费约1000万公吨食物,相当于浪费160亿欧元(约新台币5578亿元),为了减少浪费,建议把商品上标示的保存期限延长一天。

如此一来,估计零售商可减少丢弃8万公吨食物,相当于省下1亿欧元;对消费者来说,家庭食物浪费约可减少17万公斤,相当于省下35万欧元。

「费加洛报」(Le Figaro)报导,约1/4消费者声称从不食用过期食物,另有1/4在保存期限到期前一天就会把食物丢掉,仅有10%的受访者会在过期后才丢食物,这些人大多年纪较长、较相信自己对食物能否食用的判断。

报告还主张釐清「最佳食用期限」与「食用期限」的意义,「最佳食用期限」与食物品质有关,除了生肉、生乳乳酪等敏感食品外,许多食物在这个期限后食用并不会带来健康风险,却有53%的消费者不瞭解两种标示之间的区别。

报告举例,挪威的乳品业者在一些食品上标示的「最佳食用期限」之后附注「过后仍可食用」,欧洲联盟执行委员会研究显示,这种标注方式搭配宣导,可让消费者更瞭解「最佳食用期限」与「食用期限」的差别,对减少食物浪费有正面效果。

法国有些零售业者设立「反浪费」专区,把快要到期的食品降价出售,或把卖相不佳的蔬果製成汤、沙拉、熟食等食品,也可有效减少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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