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歌剧院中场驱逐蒙面女引发争议
2018-11-06法国新闻 0cnfrance2017
欧洲时报 编辑:海然
据巴黎巴士底歌剧院和法国文化部的消息,10月初一名戴伊斯兰蒙面头巾的女观众,在歌剧演出期间被巴士底歌剧院管理人员“请出场”。这是法国歌剧院首次发生这类事故,在法国引起了争议。文化部为此正在起草一份指示文件。
合唱队检举观众
法新社20日报道,巴士底歌剧院副院长让-菲利普·蒂埃莱解释:10月3日晚上,巴士底歌剧院上演《茶花女》。这位戴蒙面头巾的女士坐在观众席的第一排,安检视频发现了她,合唱团的一些团员也注意到了她。她就坐在乐团指挥的后面,她的头部至颈部被长袍包住,一条浅色的头巾罩住了她的鼻子和嘴部。
蒂埃莱强调:“在第二幕的时候,管理人员向我通报了这件事。”他指出:2011年颁布的一条法律禁止在公共场所蒙面。他说:“当时合唱团的一些团员表示;如果不找出一个解决办法,他们不愿继续再唱。”
音乐暂停时,一名保安来到这名女观众和其男伴面前(两人是来自海湾国家的游客)。“保安对她说法国有一条禁止在公共场所蒙面的法律,要求她露出脸,否则就离场。那位男伴于是请女士站起来,两人一起离开了。整个过程流畅,只持续了很短的时间,没有发生任何争端。”
进门不禁止 中场逐客
蒂埃莱说:“歌剧院原则上是开放和理解的场所。请一个人在半场离开演出大厅,这从来就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但这有不知道法律的问题,这位女士要不就遵守法律,要不就离场。”他强调这位女士当时“是真心诚意来观赏歌剧的”。
文化部目前正在起草一份指示文件,将提醒剧院、博物馆以及文化部属下的其他机构人员以后面对类似情况时应遵循的指示。“以使公众遵守法律、协调各种反应并预防可能发生的困难”。
2010年10月11日通过的法律的第二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公共场所穿戴目的在于隐藏脸部的服装衣饰”。公共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场所或用于公共服务的场所”。违反者可能被罚150欧元,和/或被罚接受公民教育培训。
马恩河谷省(VAL-DE-MARNE)环保派参议员艾斯黛·本巴萨女士周一对这名戴伊斯兰蒙面头巾的女人被巴黎歌剧院驱逐一事表示不满。
“公务员式执法使法国蒙羞”
她说:“这种欠缺礼貌的行为令我反感。这是名副其实的公务员式的执法,这是在侮辱这个女人。她妨碍了当时在歌剧院里的其他人吗?我觉得这相当荒谬。这位身穿伊斯兰罩袍的女人去听《茶花女》,她愿意花两个半小时去听一出歌剧,这表示她与西方文化已经有所接触,对西方不是完全陌生。就我所知,歌剧院不是一个国家行政单位,这是要花钱买票的,女士可以身穿长袍入场。”
电视台记者问道:“前部长勒梅尔(人民运动联盟)称赞合唱团团员当时的态度,您怎么看?”
女参议员回答说:“难以置信。这只会发生在处于危机之中、被一些破坏社会和谐气氛的法律弄得精神思惟僵硬的国家里。付酬给合唱团团员是要他们唱歌,不是让他们当检查员。看不到这位女士的脸妨碍了他们吗?真是荒谬。然后人家要抱怨埃里克·泽穆尔式的亲极右言论在法国盛行。人家外国媒体将嘲笑我们。”
本巴萨女士认为文化部为应付类似情况而制定指示“不是一件好事”。她说:“这不是在支持文化,而是适得其反。这只会使文化成为只有法国人独尊独享和排斥他人的东西,只能穿西装打领带和穿晚礼服才能欣赏。在我看来这是完全损害文化的一种歧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