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朗德:居住5年以上外籍居民有投票权
2018-11-06法国新闻 0cnfrance2017
欧洲时报报道,社会党候选人奥朗德24日周二在拉昂(LAON,埃纳省)宣布:在地方选举中给予外国居民投票权的措施“将在未来5年任期中实施”。
据法新社报道,奥朗德的竞选纲领中有一条是“非欧盟国家外国居民在地方选举中将拥有投票权”。他的竞选发言人之一罗亚尔周一晚表示:“在地方选举中赋予非欧盟外籍居民投票权从来不是我们的优先行动。”此言一出,引起了有关社会党候选人的竞选纲领出尔反尔的怀疑。
奥朗德周二对此加以澄清,他在答复记者有关罗亚尔前一日的声明的问题时强调:“我的竞选纲领和我的60项承诺中提到的所有的计划,都将在未来5年内实行。”
周一晚在电视三台的一个辩论节目上,萨科齐的发言人科修斯柯-莫里塞女士说:“在我的隆居莫市(LONGJUMEAU,埃松省),外国居民不会来跟我谈投票权的问题,这是社会党或巴黎‘布波族’(布尔乔亚+波希米亚,既讲究物质享受,又崇尚精神自由独立的富裕阶级)的手法。他们来跟我谈住房、培训等问题。”
罗亚尔回答说:“这从来不是我们的优先行动。”“这不是一个优先行动。您只会拿这一条来说!”
社会党籍议员蒙特布尔稍后在电视二台上被问及罗亚尔的声明时:“证实”在奥朗德的竞选纲领中自始至终包括在地方选举中给予外国人投票权的计划。他说:“这些外国人是在法国居住的合法居民,他们纳税,工作时缴纳社会保险征摊金,他们应该参加地方政治生活,这列在奥朗德的竞选纲领中。”
奥朗德解释:“罗亚尔说这不是一个优先行动的意思是:‘这不是一个立即的行动’,不是我们将采取的首项措施。但我不区别任何措施,我已经宣布了未来任期初期的行动日程表,包括国家领导人的榜样措施、提高家庭购买力、为扭转公共账务必须立刻展开改革、扶持我们的工业等。然后还要改革我们的制度等,这将在适当的时候进行。”
奥朗德60条竞选承诺中的第50条是“在法国居住5年以上的非欧盟外国籍居民,在地方选举中将拥有投票权”。根据奥朗德的“改革日程表”,为了实行这项措施,必须修改宪法,修宪日期预定在2012年8月和2013年6月之间。
参议院已于去年12月9日通过参议院中新的左派多数派提出的一条给予外国居民投票权的法律提案。这条法律提案规定外国居民不可能成为市长,也不可能以“大选民”(选民代表)身份参加参议员的选举,他们只可能被选为市镇议会的地方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