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央社”巴黎报道,6月9日,巴黎法院驳回法国泰勒斯公司(Thales)要求撤销“国际商会仲裁法庭”就“拉法叶舰案”判赔台湾一案。泰勒斯表示不再上诉,已决定赔偿。
法国汤姆笙集团(后改名泰勒斯)于1991年签约出售台湾地区6艘拉法叶舰,1993年台湾海军上校尹清枫身亡,爆发购舰佣金、贪污丑闻,台湾地区当局展开调查,并向“国际商会仲裁法庭”提出仲裁申请,附带要求巨额赔偿,缠讼10年。
2010年,“国际商会仲裁法庭”做出对台方有利的裁决,判法方需赔偿台湾违约佣金,外加利息和律师及仲裁规费。
法庭作出裁决时,分列不同项目金额,而且包括法国法郎、美元和欧元等不同币值。台湾军方对外宣布的金额为8.61亿美元;泰勒斯公司(Thales)声明提及的金额数字则为6.3亿欧元。
法国国防部表示,泰勒斯公司负担本案赔偿金部分约占1/4,其余72.5%由法国“造舰局”负担,也就是国家必须扛起责任。
仲裁判决后,泰勒斯试图走本国法院途径,在法国提请法院撤销仲裁。巴黎法院9日裁定驳回。
泰勒斯在得知法院判决后发表声明表示,依据合约比例,泰勒斯将支付27.46%部份,金额为1.7亿欧元。声明指出,赔偿金部份在前几年便已备妥,公司可以迅速支付,并不影响公司财报。
据报道,法国政府在本案态度十分低调,在2010年“国际商会仲裁法庭”宣布仲裁结果后,该国外交部不愿评论;由该国国防部出面回复。当时法国国防部副发言人巴提斯特 (Christian Baptiste)答复台湾“中央社”记者时指出,仲裁案本质是商业纠纷,应止于商业层面,不应扩展至其它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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