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四成所得税靠2%富裕家庭贡献

2018-11-07财经科技 0cnfrance2017
欧洲时报   编译:周周

法国《回声报》报道,近日,法国税务局在网上公布了不同等级家庭收入在个人所得税总收入中的占比数据。数据显示2016年,不到1/2的家庭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收入最高的10%家庭“承包”了70%的个人所得税总收入。年收入超过10万欧元的纳税人占所有纳税户的2%,这些纳税户共支付了2016年征收的2015年个人所得税总收入40%的金额。相比2015年(39.2%)和2014年,这一数据略微有所增长。

从占比数据中可以发现,个人收入层级越高,税收就越集中在少数的纳税户身上。年收入超过20万欧元的纳税户分摊了22%的个人所得税总收入。处于这档收入的纳税户只占到总纳税户的0.4%,约为15.1万户家庭。有6400个纳税户年收入高于1百万欧元,他们贡献了370亿欧元的个人所得税,占到总的个人所得税收入的5.4%。

这一数据主要归结为两个原因,一是法国个人所得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另一方面,法国2016年高收入纳税户申报数量比2015年有所增长。有74.9万纳税户申报的个人所得超过10万欧元,比2015年增长了4%。个人所得超过40万欧元的纳税户比2015年增长了11%。个人所得超过500万欧元的纳税户则增长了23%。

另一方面,数据显示低收入家庭的赋税得到减轻。2016年赋税率中各个档次的收入上限全都有所提高,使得近3百万家庭免交个人所得税。比起2013年,在纳税人数保持平稳的状况下,个人所得介于1.5万-2万欧元之间的纳税户所交税额减少了10亿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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