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巨富税改革 转对不动产开刀

2018-11-07财经科技 0cnfrance2017
欧洲时报   编译:秋实

巨富税(ISF)改革一向是个敏感问题。这项改革已列入政府议事日程。据《费加罗报》8月23日报道,政府希望促进“产业经济”,即资本投资,而非不动产投资,故认为设立不动产巨富税(IFI) 很有必要。但不同意这个理儿的呼声很多。

雇主协会要求个人持有的企业不动产今后免交不动产巨富税。法国雇主协会(MEDEF)负责税务问题的副主席德·贝齐埃认为,“新税应当集中在享有使用权的不动产上,如第二宅邸,千万不要集中在投资型不动产上,不论是出租型还是生产型。”

FIDROIT集团总裁罗曾费尔德解释,今天“出租型投资只有在把写字楼或厂房出租给自己的企业时才不交巨富税(ISF)”。很多企业主在不动产民事公司(SCI)里持有股份。这个民事公司拥有本公司的墙皮(办公室或厂房)。这样企业主在破产时可以保住自己的部分财产。而办公室和厂房不纳入巨富税的课税基数。

税务专家称,“假如厂房出租给第三者(企业),就可能交巨富税。不动产巨富税出台后,这种企业不动产极可能仍要交税。”

事实上,这些细节虽说还没敲定,但政府从未表示要更换这个规则。然而那些主张职业型不动产完全免交不动产巨富税的人一直有信心说服经济部,或者让议会修改预算草案。

他们的理由是,什么也不改动无异于损害对工厂或写字楼的投资,相比之下,其它类型的投资不见得更有利于经济增长。

国民议会财政委员会前共和党籍主席卡雷兹故作不知地设问:“投资以欧元基金支撑的人寿保险产品并拥有豪华游艇的巨富,跟向手工业者出租办公室或厂房的小富翁,这两者相比,谁对法国经济更有益?而前者今后不用交不动产巨富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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