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国头疼的伊斯兰泳装
2018-11-07评论观察 0cnfrance2017
法国广播电台中文网 作者:安德烈
法国行政法院周四对一个市政府禁止在海滩穿布基尼伊斯兰泳装的决定是否合法做出裁决。表面看,这似乎是又一场世俗与宗教的争执,然而,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在伊斯兰圣战分子不断恐袭法国的背景下,法国人对伊斯兰标志的警惕,使这样一场争执似乎有点过分放大到“捍卫世俗化还是放任伊斯兰化”这样一种层次。事实上,法国远远谈不上伊斯兰化,这也许是为什么海滩上一出现几个穿伊斯兰泳装的妇女都让人们紧张的原因。法国行政法院在这个星期四做出的将是一个非常棘手的决定,对法国蔚蓝色海岸一座不知名的小城做出的不许在海滩穿布基尼泳装的引起相当争议的禁令的合法性做出一次性司法评估。
法国行政法院终于被反复出现的伊斯兰在法国究竟应该占有什么样的位置这样的争论抓住。这座法国最高行政法院将在星期四,由三位法官组成的评审团对此做出裁决。
法官面对的是人权协会递交的一份紧急诉讼,要求立即制止一个叫做Villeneuve-Loubet的南方城镇做出的在海滩禁止穿戴布基尼泳装的决定。该市政府的决定有效期一直到九月15日。
奇怪的是,蓝色海岸许多著名城市,比如嘎纳,比如尼斯,都已做出类似的决定,对海滩穿布基尼下了禁令,为什么人权组织单单选择了这样一个不太知名的城镇?
行政法院的法官们周四听证后,必须在48小时之内做出他们的裁决,从此定出一个各方期盼的法律框架。这显然是一个不太容易做出的裁决。
如同蓝色海岸许多市镇一样,Villeneuve-Loubet市政府的禁令写着:在海滩禁止一切“不正确,不尊重良好风俗及世俗原则的穿戴”,严格遵守“卫生和游泳安全的规定”。市政府的文告中没有出现“布基尼”字样,但首先对准的就是这种伊斯兰泳装:囊括全身一直齐踝。
人权协会之所以要上告到最高行政法院,因为之前他们上告到尼斯行政法院的诉状遭到驳回。尼斯行政法院星期一判准Villeneuve-Loubet市政府的决定有效,认为在法国发生系列恐怖事件之后,为防止公共秩序出现混乱,市政府做出这样的决定“是必须的,相符相称”。这家地方行政法院还认为,穿布基尼泳装有可能被视为是一种不信任和一种挑衅的态度,从而加剧民众之间的紧张关系。
8月17日,前述人权协会谴责说,“不管对穿戴这一泳装的意味做出什么样的评判,没有任何法律会允许把公共场所变成一个根据某条某款规定限定的场所,从而把每个人都有选择的自由弃之不顾”。几乎在同一天,法国总理瓦尔斯却公开表态,支持南方市镇各政府做出的禁令。但是,人权协会则认为,南方市镇做出的前述决定“起到了把法国穆斯林看作是法国的异体并使之合法化的作用”。法国内政部长卡泽钠夫周二则批评那种把布基尼泳装政治化工具化的争议,强调“属于共和国的属性高于任何属性”。
对伊斯兰服装或伊斯兰标志,法国现有法律如何处置?根据法律,禁止在法国本土所有公共场所遮盖面孔,禁止在公营高中、初中及小学穿戴或佩戴体现明显的宗教属性的任何标志。在一般人眼中,上述法律禁止的对象主要是伊斯兰头巾和伊斯兰罩袍。
法国反对歧视伊斯兰协会则认为尼斯行政法院判定南方一些市政府的禁令有效的做法是一种“投降”,是在维护最基本的权利方面的退步。
周二,一名34岁的年轻的母亲宣布,她抗议嘎纳市政府根据布基尼禁令给她开出的罚款单。她在尼斯海滩,并未穿布基尼泳装,但是头上戴着伊斯兰头巾。一名现场的目击者称,这位妇女受到一些过路人的抨击。法国反对歧视伊斯兰协会说,在一些市政府颁布布基尼禁令后,他们收到了16个妇女被判罚的材料,这个组织认为,这些妇女并没有穿真正的布基尼。
法国法律授予市长根据本市实际情形,“保证良好秩序、公共安全、公共治安以及公众健康”的权利,与此同时,尽可能地做到不要局限每个人的基本自由。
现在,轮到法国最高行政法院做出最终评判:这些涉及争议的市政府行使公共权力是否妥当。2010年,法国行政法院曾对法国政府禁止伊斯兰罩袍的法案做出裁决,裁定政府越线。行政法院认为,普遍和绝对地禁止穿戴伊斯兰罩袍,无法找到任何不受争议的法律依据来支持。
除去法律层面,在社会层面,对穆斯林妇女披戴伊斯兰头巾上街或穿布基尼泳装上沙滩,流行的看法认为这些妇女或者屈从于某种来自家庭的或者社团的指令,或者被“洗脑”后自以为是在维护“自由”。但是,一些穿戴伊斯兰泳装的妇女却愤怒地认为法国这场争论“很荒谬”,她们穿布基尼是“自由妇女”做出的一种选择。
加拿大总理特鲁多的态度是否会影响法国行政法官的裁决?针对法国发生的争议,特鲁多周一为穆斯林妇女穿布基尼泳装辩护,他认为,这象征着一个开放的社会对他者的接受。凑巧,加拿大联邦政府周二宣布,从今以后允许穆斯林女警察戴盖头,所谓盖头,同法国所说的伊斯兰头巾应是一个概念。加拿大穆斯林女警察使用的盖头符合三个条件:容易摘取;不累赘;对戴盖头的女警察不会带来任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