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30%房东不守房租上限规定

2018-11-07法国房产 0cnfrance2017
欧洲时报   编辑:文远

据蓝色法兰西电台(FRANCE BLEU)公布的一项调查,巴黎30%的住房出租广告未遵守房租管理法中有关法定房租上限的规定。

有关房租管理的《住房出租买卖管理与城建翻修规划法》(ALUR)已于8月1日起在巴黎市实行,但法律正式实行两个月之后,巴黎市的房东仍未完全遵守有关规定。

据meilleursAgents网站为蓝色法兰西电台做的一项调查,巴黎市将近三分之一的住房出租广告未遵守房租管理法中有关法定房租上限的规定。

“冥顽贪婪”的街区

在某些街区,未遵守规定的比例甚至超过70%,尤其是第5区的植物园(JARDIN DES PLANTES)街区、13区的“火车站街区”(QUARTIER DE LAGARE)(旧名,包括13区塞纳河左岸、唐人街等)以及3区的国家档案馆街区(QUARTIER DES ARCHIVES)。

然而,理论上自8月1日起,在签署新的住房租约时,房租金额不能超过“房租参考价”亦即“房租中位数”(LELOYER MEDIAN)的20%。房租中位数是由巴黎地区房租观察所(OLAP)按房租行情计算出的,该机构把巴黎市分为80个街区,在每个街区根据住房类型、特点、房间数量、建房年代、空房或带家具等,制定房租上限。

“请房客督促房东守法”

巴黎市政府负责住房与紧急住宿事务的巴黎副市长伊安·布罗萨(IAN BR OSSAT)接受蓝色法兰西电台采访时说:“我推测可能还有一些房东不知道新法律,但现在,问题在于法律的执行。我们需要房客督促房东守法,房客应该毫不犹豫地对房东滥收房租的情况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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